为强化食堂的规范化管理,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、自觉性,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。为学校全体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,促进学校平稳发展,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。
一、奖惩依据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制定。
二、处罚办法与标准
1. 抓源头入口,所有食品原样采购要有索证,不采购“三无”产品,蔬菜类必须定点采购、或者自己种植的也可,严把食材质量关,杜绝购买动物油、熟肉类,劣质的油、盐、酱、醋、碱。面粉等食用品。如不按照上述要求罚款150元。
2. 严格按照常规操作要求,摘好菜,清洗干净等食材,在制作过程中炊事员要掌握好烹饪技术,色、香、味俱全,咸、淡、酸、辣掌握度数。主副食多样化,不按要求罚款50元。
3. 食堂所有员工在工作时必须衣帽穿戴整齐,做到五勤(勤洗手及剪指甲、勤洗头、理发、勤洗衣服、勤换衣帽)讲究个人卫生。手腕部除手表外不得佩戴其他装饰物,(金银首饰)。不按要求者一人次罚款30元。
4. 出售食物中不能出现脏物、泥沙、杂草、蚊蝇、青虫等,发现一例罚款50元。
5. 操作间、餐厅要做到”一洗、二刷、三冲、四消毒。水池、窗户、地面、墙壁、屋顶、炊具不能有灰尘、蜘蛛网、油垢。所有食品盛器不得随意摆放,清洗干净后要归类摆放在货架上。面粉要摆放整齐离地50公分以上呢个,蔬菜要归类放置在菜架上,不按要求罚款30元。
6. 售饭菜时必须挂胸牌、戴口罩、戴工作帽,戴一次性手套等。不按要求者一人次罚款30元。
7. 为了便于购买,餐厅必须公布菜名、菜价,绝不允许私自涨价,发现一次罚款50元。
8. 杜绝炊事员以外人员进入伙房内,否则进一人罚50元。
9. 注意安全用电,不得私拉乱扯,努力节约每一度电,每一滴水,发现一处和长流水现象各罚30元。
10. 做好各项采购记录,消毒记录等发现记录不完整,罚款30元。
11. 食堂工作人员做到礼貌待人,服务热情,绝不能存在态度恶劣与学生发生口角,发现核实一次罚款100元。
12. 无特殊原因无故停餐、误餐,造成全体师生无法正确用餐,严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罚款50元。
13. 发生食物中毒,造成师生生命、财产安全的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三、奖惩办法与标准
如果食堂员工一个月内没有受到处罚,师生反映较好,奖励30-150元奖金不等。
奖励办法与标准
1. 伙委会成员会定时和不定时检查,没有发现违纪的。
2. 学校领导、老师和学生问卷调查没有发现问题的,问卷得分95分以上的。
3. 经常开展降低菜价,有优惠特价菜汤的。奖励金额综合以上细则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标准。A等奖150元,B等奖100元,C等奖50元,D等奖30元。
四、附则
1. 本办法由学校伙食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2. 本办法自双方签订承包协议之日起生效。
3. 本办法与食堂各位员工的工资、奖金挂钩,望各位员工悉知。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。